臺南市抽驗市售冬至應景食品「湯圓」及其配料,檢驗結果全數符合規定!

(記者邱清涼/台南報導)

冬至時節將至,因應市民吃湯圓習俗,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「113年冬至應節食品專案」,針對冬至應景食品「湯圓」及其配料,於傳統市場、超市、大賣場、餐飲店等場域抽驗共22件,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、著色劑(規定外煤焦色素、羅丹明B、蘇丹色素)及順丁烯二酸與順丁烯二酸酐總量等,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。隨著最近天氣變冷,衛生局近期也針對冬季應景飲品業者進行查核,共計查核10家,稽查結果9家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(GHP)準則規定,1家限期改善中(該家缺少員工健康檢查)。

圖: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「113年冬至應節食品專案」針對冬至應景食品前往抽驗情形(記者邱清涼攝)

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從事食品製造販售應依據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」規定,且製造販售過程並符合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」,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。消費者選購完整包裝食品時,須看清楚食品標示內容是否完整,以及是否仍在保存期限內,並適當保存;散裝湯圓則建議購買現做之湯圓,並注意製作場所是否清潔衛生,購買後儘速食用完畢。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,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-285-00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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